济南市老年人优惠乘车卡4月25日起办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4:02 齐鲁晚报 | ||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王振国 胡磊 实习生 聂玉雷)今天,记者从济南市老龄委获悉,济南市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实行优待。优待措施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凡有济南市户口、年满65岁至69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乘车优待,年满70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乘车优待;来济南市的外省市、国(境)外老年人按相应年龄段,分别享受上述优待。实行老年人乘车优待只限乘坐使用月票的公共汽(电)车线路。 据济南市老龄委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乘车优待,须办理“老年人优惠乘车卡”或“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并预缴IC卡押金30元。乘车卡不再使用时,可办理退卡。70岁以上老人在办理免费乘车卡时,须购买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提供的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月一元,按年度12元由公交总公司代收),并与乘车卡有效时间一致。办理老年人优待乘车卡须由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老年证、保险单(70岁以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 来济南市的外省市、国(境)外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持暂住证、身份证(护照)、保险单(70岁以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办理相应的优待乘车卡。 据悉,达到优待年龄的老年人首次办理乘车卡,于每季度第一月15日前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续购“老年人优惠乘车卡”,可持有效证件,随时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每年审验一次,并续充有效时间。每年7月由本人持有效证件、保险单等到济南市公交总公司指定地点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丢失,当年不予补办。“老年人优待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借)他人,违者予以没收。在实行“老年人优惠乘车卡”“老年人免费乘车卡”的同时,将取消原“老年人电子月票”。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