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一省领导意外身亡 泰顺两名肇事者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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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6:07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4月23日消息:因未采取合理安全的看护措施,致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松年身亡的朱某和陈某,近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12月8日,泰顺人朱某雇佣陈某将伐下的木材搬运到省童东线12公里+400米处公路边,由于现场没有采取合理看护措施,朱某便离开看护地,陈某自作主张将一根10余米长的杉木从山上滑向公路。木头滚到公路上时,恰好在泰顺扶贫调研的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松年的轿车经过此地,木头撞向其右胸,致其伤重身亡。鉴于陈某、朱某案发当日下午立即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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