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赔偿 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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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17:02 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04月23日讯 (王鑫陈知何记者余微黄□)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春秋公司立即停止对摄影家吕玲珑享有著作权的《美丽的泽加措》摄影作品的使用。法院认为,春秋公司在代理海能公司制作广告时,未经著作权人吕玲珑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某报上刊登的广告背景图与吕玲珑的作品完全相同,其行为直接侵犯了吕对摄影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构成了侵权。为此,法院判决春秋公司在未合法取得吕玲珑享有的《美丽的泽加措》摄影作品著作权前或上述作品著作权失效前不得使用上述作品,在判决生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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