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欲与风尘女发生关系遭拒 开枪将其射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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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7: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南宁讯 2003年4月10日,曾涛被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个年轻有为的派出所所长以他自己的经历再次警示世人:嫖娼、婚外情永远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案发 2002年11月26日上午,在宜州市下枧河畔化肥厂码头附近转悠的几位居民突然大声呼喊:“不好了,有人被杀了。”听到喊声后,不少群众赶至现场一看,只见河水中漂浮着一个高度腐败的女性头颅。接到报警后的公安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展开调查,法医经检验证实:死者生前是被他人开枪射杀后砍断头颅的。11月29日,宜州市北流镇的兰云到公安局报案称,其姐兰红被杀死在房间内,头颅被割走,房内有被烧毁的痕迹。 经兰红的亲属对头颅和尸体进行仔细辨认,证实在河中被发现的头颅就是被害者兰红的。 经过十几天的摸底调查,办案人员发现,死者是一名风尘女子,生前与多名男性有过暧昧关系。其中一人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那就是该市公安局安马派出所所长曾涛。 12月12日,曾涛被请进了公安局。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这位年轻的派出所所长承认了兰红的死与自己有关。 -艳遇 1999年8月份的一天,曾涛与一帮朋友到该镇的一酒家吃饭,他不断地用目光定格在一个长得妩媚动人的女服务员身上。在与这位服务小姐交谈时得知,她名叫兰红,是宜州市人。 尽管曾涛是个有妻室的人,又身为公安民警,但面对娇小白嫩的兰红,他全身都亢奋起来,双手开始放肆起来,不停地在兰红的身上乱摸乱揉。吃完饭后,两人相拥着离开饭桌,在该酒家的一间小房内,两人第一次发生了苟且之事。 从此,曾涛总是尽可能地找机会到该酒家,或在吃饭之前,或在吃饭之后,两人总免不了要缠绵一番。 -情变 在两人相处的一段时间里,曾涛和兰红确实产生过真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兰红觉得在与曾涛的交往中,自己付出得太多,得到的却很少。她深知,自己是个风尘女子,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曾涛都不可能离婚而娶自己。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兰红总是找各种理由问曾涛要钱来用,而曾涛的经济实力有限,无法满足兰红的要求,两人之间逐渐产生了裂缝。 -行凶 2002年11月21日,曾涛把兰红约出来,酒足饭饱之后,曾涛与兰红一起回到兰红的租住房。曾称:当晚他想与兰红发生性关系,兰红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而拒绝。就在他准备离开经过兰红身边时,用枪朝兰红的左侧头部扣了一扳机,不想枪已经上膛,子弹击中兰红的头部,鲜血直流。见到自己无意打死了人,他感到很害怕,就用菜刀砍兰红的头颅,点火烧毁现场,然后把兰红的头颅、钥匙、弹壳等物一起丢下龙江河中。 《江南时报》(2003年04月24日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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