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三百万 厂长被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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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7:34 辽沈晚报 | ||
本报葫芦岛消息 (沈羽翔 叶蓬 驻葫芦岛记者 冯玉兴) 2003年1月初,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时发现,受害企业——南票矿务局水泥二厂价值三百余万元的水泥被骗,厂长宋某、销售科长赵某有严重失职行为。记者昨日从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原为被骗企业销售科长的赵某已经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厂长宋某被取保候审。 经检察机关侦查表明,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才某等人用先拉水泥后付款的方法,从南票矿务局水泥二厂拉走大量水泥,欠货款124万余元,由于拖欠货款多,后水泥二厂对张某停付水泥。然而张某仍然不死心,又绞尽脑汁想发财办法,不久伙同才某利用假委托书和过期的税务登记证与南票矿务局水泥二厂签订了两万吨水泥的购销合同。身为水泥二厂厂长的宋某和销售科长的赵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审查委托书和税务登记证,不考查张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实际履约能力,造成水泥二厂被诈骗水泥14819吨,价值人民币300多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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