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兴奋”缺德 放火取乐被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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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8:1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刘万军 主任记者 赵桂华 实习生 刘滨)两个小伙子喝完酒后异常兴奋,回家途中竟然点了8起大火取乐,造成经济损失达10万余元。昨日二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纵火罪被辽宁省丹东警方刑拘。 4月21日夜,丹东市大兴镇境内,沿公路十几公里的村庄险些“火烧连营”,村民们忙活了大半宿才将大火扑灭。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侦破工作,经过细致走 现年24岁的李某和21岁的佟某,系丹东市大兴镇人。4月21日下午,两人在一家小饭店内喝酒,从下午两三点钟一直喝到太阳落山,随后二人又到另一家饭店喝起来……待两人喝完酒时,已是半夜时分,两人非常兴奋,沿着公路将路边的秸秆和柴禾点燃,共放火8起,烧毁秸秆堆6处1万余捆,柴禾垛6处6000余捆,直接经济损失1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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