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质监局给执法人员戴“紧箍” 执法时不得购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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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9:44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叶永笔通讯员彭辉报道:昨日,武汉市质监局作出专门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购物时进行执法,也不得在执法过程中进行购物。 据介绍,规定还包括:质监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提出与行政执法无关的要求、以言代罚,严禁执法中出现随意行为;不得借用或试用执法对象的产品;不得以收代罚、以罚代纪或以罚代刑;不得替执法对象说情或包 市民若发现该局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可向该局举报。电话:8365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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