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市民自愿“捐躯” 武汉市立法:保护捐献遗体尊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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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9:44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吴志远通讯员余桃仙报道:武汉市从2000年开始开展遗体捐献工作。迄今为止,全市有3000多人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捐献遗体的意愿。但目前无专门的此类法律、法规,遗体捐献者和遗体利用单位都有不少顾虑。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十一届常委会三次会议上获悉,该市正在制定《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草案)》。 据了解,武汉市首次制定《条例(草案)》提出:遗体捐献严格遵循无偿的原则,禁 捐献的遗体必须得到尊重,《条例(草案)》规定“遗体利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捐献遗体,且只能用于医学、科研和临床,不得违背捐献人的意愿提取人体组织;利用完毕的遗体应按规定送殡葬单位火化;利用单位有义务答复捐献人近亲属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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