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乡村重立“乡规民约”古碑 传承百年生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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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09: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4日电一块立于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的“乡规民约”石碑,日前在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村被重立 起来。村民希望藉此举传承百年前古人生态保护等文明村风。据海南日报报道,这块古碑高约1.5米,宽约0.5米,碑的 正面文字除了规约的8个条款外,还详细说明了立约的原因和奖罚的标准,共有400余字;立碑的时间为光绪六年岁次庚辰 季春月立。由于年代久远,风雨剥蚀,石碑上有些文字已经很难辨认,但大体意思还是能够看出来。“三禁”体现百年前的生 态意识据该碑碑文记载,禁约由大汶(即现在的大拉)、河汲、河沟、 1999年大拉村开始创建文明生态村,变化也随之出现。部分村民们到外地参观,眼界豁然开朗,决定在村外坡地 上建一个新大拉。为此,村民们请来专业人员设计新村规划,如今的大拉村已是旧貌换新颜,优雅的人居环境令游人倍感舒心 惬意。随着生态村的建设,竟有城里人“看中”了大拉村的环境,目前,已有5位来自海口的教授、专家在大拉村买地,盖起 了小别墅。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大拉制订了新的《村规民约》,记者发现,竖在村委会办公楼前的新规约也有8条,除增加禁绝 毒品、尊老爱幼、破除封建迷信和重罚打架斗殴等内容外,其余条文都对旧的规约做了承继。就大拉村重立古代“乡规民约” 石碑一事,海南师范学院国学研究所的一位教授认为,规约的碑文没有与今天的法律发生冲突,现在将它立起来,可以形成一 个历史的对比,为文明生态村增添人文韵味,让现代人得以回顾古时的社风民情;而且,将石碑作为文物保护起来,也是具有 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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