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酒楼创设“领导专座”损害名誉权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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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2:3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4月24日电(程红根张胜利)郑州市一酒楼为招揽生意推出“新创意”:包间专设“领导专座”,没想 到引来一场名誉侵权官司。日前,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承 认错误,并尽力消除不良影响,承担全部诉讼费50元。 据中原区法院介绍,今年3月中旬,郑州东坡眉州酒楼为招揽生意,决定在酒楼设立一 4月14日,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本局领导从未到这个酒楼206房间就餐,酒楼擅自设立‘中原 区执法局领导专座’的牌子,经新闻媒体曝光后给本单位造成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损害了单位的名誉权”为由,要求东坡眉 州酒楼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但因双方协商未果,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日一纸诉状将东坡眉州酒楼推上法院 被告席。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东坡眉州酒楼未经原告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擅自在酒楼包间内设 立“中原区执法局领导专座”的牌子,此事经新闻媒体曝光后,对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中原区城 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名誉。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主持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原告对此表示接 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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