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的哥的姐”争取养老医疗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4:23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黄磊、实习生曾莉报道:武汉市即将修改《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哥的姐”有望享受到出租车经营企业提供的养老、医疗保险。昨日,市政府将该《条例修正案(草案)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现行的《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是1998年1月25日颁行的,近年来该市出租车市场发展变化较快,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出现,特别是经营者与驾驶员的关系难以理顺, 据悉,武汉现有客运出租车12137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122家,个体经营者430户,直接从业人员近3万人,日载客量60多万人次,约占全市公共交通日载客量的24%。 市政府提交的《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出租车经营单位应理顺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认为《草案》应参照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经营企业应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并向驾驶员告之合同的主要条款”,“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及时、足额地缴纳养老、医疗、实业等社会保险金”等内容。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