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民工倒卖炸药锒铛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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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4:54 云南日报 | ||
近日,禄丰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刘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年,被告人陈某、龙某被判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黄某和刘某均为盐津县人,长期在矿山打工。2002年8月14日下午,被告人黄某找到刘某,称有炸药出售,要刘帮助联系买主。经刘与被告人陈某(福建省福鼎市人)、龙某(大理市人)联系后,黄、刘二被告人将他人从禄丰县妥安乡干坝山王锡孔矿点所盗窃的63公斤硝铵炸药和250米导火索非法运输到牟定县江坡乡高家铜矿的山梁岔路口,由黄某看守,刘某去找买主。刘某找来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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