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征集“文明警示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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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5:06 齐鲁晚报 | ||
本报4月23日讯 如果你曾经在泉城路上目睹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那么请你拿起笔写出来,让大家一起谴责这种有损泉城形象的不文明行为。本报自即日起举办“我所目睹的泉城路上的不文明行为”征文,同时征集针对泉城路上不文明行为的10句“文明警示语”。 本报“请您文明逛金街”系列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各界群众纷纷来信来电检举、谴责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呼吁广大市民提高文明素养,共同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许 同时,本报还征集针对泉城路上不文明行为的10句“文明警示语”。警示语要求通俗易懂,短小精悍,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具有针对性,对一些人的行为能够起到提示、警示的作用。 “我所目睹的泉城路上的不文明行为”征文的优秀作者和入选“文明警示语”的作者,本报将颁发证书和奖金,以激励作者对弘扬泉城精神文明,建设美好济南所做的贡献。 另外,本报吁请乐善好施的企业家和欲提升自身形象的企业与我们联系,一起为美化泉城路,建设精神文明出把力。联系电话:5193062,6809908。 来稿请寄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齐鲁晚报社区新闻部。邮编:250014。信封上请注明“征文”字样;或通过电子邮件传递,E—mail:wyt3216@qlwb.com.cn.(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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