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文明村风 "乡规民约"石碑现村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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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5:30 海南日报 | ||
一块立于光绪六年(公元1880年)的“乡规民约”石碑,于4月22日上午在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村被重立起来。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石碑高约1.5米,宽约0.5米,碑的正面文字除了规约的8个条款外,还详细说明了立约的原因和奖罚的标准,共有400余字;碑的背面是5个倡议立碑的村和各村“首事”(即倡导人)及父老的名单,立碑的时间为光绪六年岁次庚辰季春月立。由于 “三禁”体现百年前的生态意识 据该碑碑文记载,禁约由大汶(即现在的大拉)、河汲、河沟、坡塘和崇典等5个村庄联合向县衙门申请,批准后,石碑就立在5个村之间的道路边上,警示众人。 记者在现场看到,石碑壁面染上了红土的颜色,但文字基本可辨。大拉村党支部书记吴乾发告诉记者,石碑在“文革”时期历尽磨难,曾被挖走修建水利沟,村民们便偷回藏在村里的变压器下,保存到1993年建大拉新村时才搬到村子南边的榕树下。 记者为碑文表现出的“三禁”生态意识感到惊奇:石碑上8条禁约,竟有3条明确规定:“禁刀斧不得入山砍”、“禁盗砍芦林竹木”、“禁不得盗割竹笋”,除此还禁赌、禁抢、禁盗等。通过碑文,我们可大致了解当时的民风、民俗以及村民生产生活情况。 大拉村最年长的老人、现年94岁的吴乾煌告诉记者,他年轻时,村里有人违反了石碑上的禁约,曾被绑起来让父老杖打,然后游村示众,对村民有震慑作用。 传承文明村风 金江镇大拉村是革命老区村,这里村民纯朴,生活富足,四处花香弥漫,还有成片的果园,满眼的绿草,一派宁静祥和,但此前的大拉村却拥挤狭窄。 1999年大拉村开始创建文明生态村,变化也随之出现。部分村民们到外地参观,眼界豁然开朗,决定在村外坡地上建一个新大拉。为此,村民们请来专业人员设计新村规划,如今的大拉村已是旧貌换新颜,优雅的人居环境令游人倍感舒心惬意。 随着生态村的建设,竟有城里人“看中”了大拉村的环境,目前,已有5位来自海口的教授、专家在大拉村买地,盖起了小别墅。 创建文明生态村的大拉制订了新的《村规民约》,记者发现,竖在村委会办公楼前的新规约也有8条,除增加禁绝毒品、尊老爱幼、破除封建迷信和重罚打架斗殴等内容外,其余条文都对旧的规约做了承继。 就大拉村重立古代“乡规民约”石碑一事,海南师范学院国学研究所的一位教授认为,规约的碑文没有与今天的法律发生冲突,现在将它立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历史的对比,为文明生态村增添人文韵味,让现代人得以回顾古时的社风民情;而且,将石碑作为文物保护起来,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作者:陈耿 周臣业 宋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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