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保姆绑架勒索 温州籍男婴有惊无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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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6:07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4月24日消息:一名28岁的湖南桃江籍女子,在长沙做保姆期间,竟然绑架温州籍主人家的儿子勒索巨款。4月22日,女绑匪罗立英被该市芙蓉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保姆和儿子双双失踪 2002年11月5日下午1时许,在长沙市东大门皮革市场做鞋料生意的温州商人郑老板夫妇傻了眼,保姆罗立英带着 仅18个月大的儿子,外出快两个小时了,现在还没有回家,整个大市场找遍了,连影子也没见到,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郑老板马上赶到东岸乡东屯村罗立英的妹妹打工的地方,希望在这里能找到保姆和儿子。然而,他们从那儿了解到的情况让郑老板极度震惊:大约在4天前,罗立英就向妹妹透露了打算利用小孩勒索钱财的想法。郑老板马上向警方报案。 打电话索要5万元 当日下午6时许,就在郑老板夫妇急得团团转的时候,罗立英打来电话,称自己和小孩被坏人绑架了,要5万元才能赎回,3天后再打电话告知交钱的地点和方式,并一再叮嘱不要报警,如果报警,自己和小孩就完了。挂了电话后,郑老板向警方报告了这一重要情况。 讨价还价时落网11月6日晚7时许,罗立英再次打电话给郑老板,要求郑老板于11月7日晚上7时将5万元现金送到桃江水库大坝,放在桥上的一个红袋子里。罗立英要求郑老板一个人坐公共汽车去,不能带其他人,也不能自己开车。按照警方的要求,郑老板一会儿问小孩的身体状况,一会儿说晚上送钱不方便,能不能改在中午,尽量与罗立英在电话中周旋,以拖延时间。与此同时,警方通过技术测定,很快确定罗立英在宁乡县玉潭镇大街上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当罗立英与郑老板在电话中讨价还价的时候,被警方逮个正着。随后,小孩也被安全解救。 据了解,罗立英由于家中经济困难,遂产生了绑架主人家小孩然后勒索钱财的荒唐念头。(温州日报 国忠 金钟 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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