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手伸向前妻皮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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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7:18 新民晚报 | ||
距离110出警不到两个小时,卢湾警方就快速侦破了一起盗窃案件,全部被盗钱款被当场查获,分文不少,而实施盗窃的就是被害人的前夫。 4月16日17点20分,淮海中路警署接到110报警,称一居民报被窃人民币5000元,值班民警立即赶到淡水路某号的案发现场。报警人周女士述称:她带着5000现金准备到外地做生意,临走前与前夫陈某和同乡好友小萍告别,只一会儿功夫,放在包内的钱就没了,被害人 原来,周女士即将乘坐当晚7时的火车离开上海,临行前,周女士无意中透露了包中放有5000元现金的秘密,当时,前夫和小萍都在场。下午4时左右,周的前夫陈某开始催促周女士早点启程,小萍提出去吃点点心再走,就在周女士想拿钱请客时却发现钱不见了。 警长罗跃进分析,如果是小萍偷了钱,应该巴不得周早点离开,不会提出吃点点心再走的建议。罗警长的分析让周女士将信将疑:陈某明知周的火车是在晚上7时,而在4时左右就开始催促周启程。现在3个人身上都没有这5000元,也没有人中途离开,因此钱还没来得及被转移,一定还留在案发现场。因为房间是小萍的,如果钱在屋里被找到,那么小萍的作案嫌疑很大,但反之如果是陈某作案,那么他因为考虑到以后进不了房间,就一定会将钱藏在外面的公用厨房或走廊里。到了现场,罗警长眼睛一扫,发现走廊过道里打扫得很干净,只放了几只煤气灶。于是他很果断地在煤气灶下摸了摸,果然在其中的一只煤气灶下找出了被窃钱款,经清点分文不少! 陈某在事实面前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实施盗窃的全过程。此时离案发还不到两个小时。本报通讯员张轶汪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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