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别忘签合同 敦化路工商所将为消费者把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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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09:32 青岛日报 | ||
早报讯 记者昨从敦化路工商所了解到,从5月份起,该辖区的业户销售家具和装饰材料时,都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一份统一的销售合同。 据敦化路工商所张彤副所长介绍,在该辖区,以前消费者购买装饰材料很少与商家签合同,即使签合同,商家提供的合同都是“各自为政”,多维护商家的利益,合同中有一些不平等的条款。比如合同中规定消费者预交30%的定金,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一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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