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公司被判侵权 广告擅用他人节目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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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4:3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因将科普电影的大量片段擅自搬到了自己制作的保健品广告中,北京李扬广告有限公司和销售方等3家单位被北京科教电影制片厂等3家共同著作权人告上了法院。4月23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李扬公司、怡丰达公司共同赔偿3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并在《中国电视报》上公开致歉。 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在“神农灵芝王精华素胶囊”电视广告中,怡丰达公司是广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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