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诈骗竟不知 法网难逃终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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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4:44 江南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韩琦)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其中一名诈骗犯表示,他从头到尾对诈骗的事实都不清楚。然而,事实具在,辩称“不知”也不能免罪,他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案犯沈某从孙某和王某处得知,徐州市庄华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庄某需要借贷200万元资金进行周转,于是,他便和朱某及周某密谋,以能融资为幌子,想骗取庄某融资金 在审理过程中,朱某承认了伪造身份证及诈骗的事实,而沈某却从始至终不肯承认诈骗,他辩称自己只拿到了2200元,并不知道骗取庄某5万元的事实,然而其余同案犯的供述,被害人庄某的陈述及证人的证词及相关证据都证实,沈某的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目前,他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0元,其余同案犯也都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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