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一市民 告状索“赔”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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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5日14:51 齐鲁晚报 | ||
本报4月24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王娟)市民吴先生的母亲去世时,济南市殡葬服务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没做任何介绍就帮其家属给遗体穿衣整容,并收费580元。吴先生感到自己的知情权被剥夺了,准备就此事诉诸法院。 吴先生已将此事投诉到省消协。他告诉记者,他的母亲是3月3日在省城某医院病房里去世的,当时子女们在病房里给老人遗体穿衣服时,走进来一个穿白大褂的中年男子对他们 随后,那人又跟着他们来到太平间,帮遗体化妆整容。看到那人使用的整容材料很劣质,整容效果也不好,吴先生的妹妹便说:“你别弄了吧,我们请别人。”没想到这个时候,那人才亮出身份说:“我是济南市殡葬服务公司的,你们按照规定要交费500元。”而后又收取了3小时停尸费80元,一共580元。 吴先生一家人感到既惊讶又气愤。自始至终,那人都没有说明过自己的身份,也没有提到过收费服务。吴先生觉得自己应该具有对收费服务项目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此人的做法剥夺了消费者应有的权利。 吴先生说,按照济南市物价局对殡葬服务收费的规定,每具尸体整容费为120元,在太平间冷藏柜停放一天的费用为50元。吴先生觉得济南市殡葬服务公司的收费,即使在市场开放的情况下自己定价,也未免太贵了。他正准备将其告上法院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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