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一对夫妇秘密赴瑞士“成功”完成安乐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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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7日08:19 法制日报 | ||
一对英国夫妇最近通过一个瑞士安乐死组织“成功完成”安乐死,他们在“寻死”之前,其家人一无所知。这对英国夫妇的事件使人们对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再起争论。 “尊严地活,尊严地死”,这是瑞士安乐死组织“迪格尼塔斯”的口号。自从这个组织于三年前成立以来,它已经帮助一百五十多人完成了安乐死。 在医生协助患者死亡方面,瑞士具有全欧洲最为自由的法律。和瑞士其他安乐死组织机构不同的是,“迪格尼塔斯”帮助实现安乐死的人中有三分之二是外国人。 它便是最近刚刚帮助一对英国夫妇完成了具有争议的安乐死要求的公司。詹尼佛和罗伯特·斯托克斯这对英国夫妇同时患有慢性疾病。他俩的亲戚和朋友说,他们并没有不治之症。但两人很可能由于长期患病感到抑郁。 瑞士医生可“合法杀人” 他们的家人对此事竟一无所知,詹尼佛的姐姐多罗西说:“我们非常吃惊。他们制定了一个周密的计划,可我们却都被蒙在鼓里。” 在瑞士和其他欧洲国家一样,无论患者希望通过打针还是吃药的方法自杀,医生并没有权利动手帮助他们。但和其他欧洲国家不同的是,瑞士的医生可以为那些希望结束自己生命的患者提供所需的药物与设备。 千人欲赴瑞士求死 无论是瑞士的安乐死机构还是其他国家的安乐死机构,都不希望给人留下不良的印象。英国“自愿安乐死协会”负责人阿奈茨说,她对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前往瑞士寻求安乐死深感不安。她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其他国家也通过有关法律,使得有安乐死要求的患者不必非去瑞士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阿奈茨说:“这些国家的患者不敢对他们的医生说:如果我的情况实在太坏了,您能帮助我去死吗?因为他们清楚这是在要求医生做非法的事情。我们每年都接到好几千个电话,请问我们是否能帮助他们安排去瑞士安乐死。我们一般都予以拒绝。” 现在,围绕安乐死的争论还远未结束。有人认为,对于那些长期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人们应当给予更加精心的照顾,采用各种手段减轻他们的痛苦。 但也有人认为,如果那些长期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希望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痛苦,法律应当赋予他们这种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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