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警方抓获一强迫多名少女卖淫犯罪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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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01:03 沈阳晚报 | ||
以交女友为名,强迫少女卖淫 本报阜新消息 (驻阜新记者 蔡红鑫) 一个由四男一女组成的犯罪团伙充当“鸡头”,强奸多名少女后又强迫其卖淫,阜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专案二大队经过4天的布控、侦查,在朝阳将其抓获。昨日,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杨辉(21岁)、孟祥增(19岁)、王铁峥(20岁)、王建勋(23岁)、杜佳(女17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月7日8点刚过,16岁的李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阜新市刑警支队专案二大队,哭诉她被强奸和被迫卖淫的经过:3月28日,王晓(16岁)、张晨(17岁)、李玲(16岁)和她被曾在网吧相识的杜佳以出去游玩的名义骗出家门,在与杨辉等人在一家桑拿浴玩了一下午,晚上又在一起吃饭,席间,李某被劝喝了一瓶啤酒,由于杜佳在场,李某就没太在意,饭后他们又来到一家歌厅,一个小时后,李某被领到另一家桑拿浴,他们包了3个房间,李某因酒劲躺在床上就睡着了,大约在晚上12时左右,房间内只剩李某一个人,这时杨辉推门进来,说要与李某处对象,李某没答应,杨光军扑上去撕扯李某的衣服强奸了李某。第二天,杨辉对李某拳脚相加让李某去卖淫,李某不从又遭到一顿拳打,杨辉还用烟头烫她的胳膊等处,最后李某只有点头同意后被带到另一家桑拿浴。李某在这家桑拿浴卖淫两天所得小费全部归杨辉所有。杨辉、孟祥增等人嫌在阜新赚钱少,几个人便打车来到朝阳一家足疗馆,让李某继续卖淫,一夜中,李某就被嫖客强迫“服务”3次,第二天一大早李某见无人跟踪,打车逃回阜新。只几天时间,家人差点认不出李某了。 接到报案后,大队长周国利感到此案非同小可,立即立案侦查。4月11日,刑警们在朝阳警方的配合下,在一家饭店内将杨辉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查,这伙人自今年1月份就开始了“鸡头”活动。团伙中的杜佳与李某的家住在一起,李某与王晓是表姐妹,张晨与她们是从网吧认识的,3个女孩先后被杜佳骗出后,分别与杨辉、孟祥增、王建勋、王铁峥等人相识,开始时,这几个“鸡头”以请吃饭、处对象为名将这几名女孩约出后,再实施强奸,强奸后让她们卖淫,如不从就是一顿毒打,然后送到桑拿浴、足疗馆、歌厅中当卖淫女,每天早晨5点钟,杨辉准时来收钱并留给她们每人一天5元钱,如果发现谁敢藏私房钱,毒打后还用烟头烫。这些“鸡头”用少女卖淫得来的钱泡歌厅、找“小姐”,随意挥霍。4月7日,王晓、张晨、李玲趁机出逃后不敢回家,就租了一处房,4月9日下午,杨辉等人在阜新城南的一处租房处找到3人后一顿毒打,并用烟头烫她们的手和胳膊。还扬言:如果她们3人在外面对别人说,就灭掉她们全家。随后该团伙将王晓、张晨关到朝阳一家足疗馆卖淫。 当刑警们对这伙“鸡头”审讯时,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说是与这些女孩处对象,等待他们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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