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捣毁一强收保护费的恶势力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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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11:01 潇湘晨报 | ||
一段时间以来,株洲城区的士司机要想在三星级以上酒店和闹市区娱乐场所门前拉客,每月就得向一个叫万长群的人交100元至300元不等的场地费,否则就会被不明身份的人赶走或拦截。不过,这种现象已是风光不再。25日上午,非法收取“保护费”、武力插手经济纠纷的万长群等人被株洲市警方刑事拘留。 不交“保护费”不得载客 去年底以来,株洲市的几家主要宾馆等都是要交“保护费”的,如果不交就别想在那里拉客。有时碰巧拉上了,也不准走,客人必须下车坐他们指定的的士。株洲市仅有的几家比较热闹的娱乐场所如千金文化广场、华都非常影视、桂林人等处,一到晚上九、十点钟客人非常多,但一般的的士司机也别想拉客,只有少数交了“场地费”的才能前往载客。而且,这些地方所收的“场地费”是没有收据的。 收取“佣金”替人讨债 22岁的万长群曾因犯非法拘役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3个月至6个月的拘役。刑满释放后,他不思悔改,反而纠集10名青年和少年,吃上“了难”饭。 去年12月,近30名的哥为了不让同行在金龙大酒店和千金影都门前抢生意,竟分别以每台出租车70元/月、100元/月的价格请万长群等人维持“秩序”。此后,在每晚8时到12时,万长群都派4人在以上地点“干活”,驱赶未交费的出租车。若的哥不从,万长群等人则钻进该出租车,赖着不走,让其无法接客,甚至召集同伙拳脚相向、刀棍招呼,气焰十分嚣张。 同时,万长群等人还插手10余起经济纠纷,从中收取“佣金”。只要有人委托他讨债,万长群就闻风而动,立即电话召集同伙,带上砍刀、匕首、铁棍等“出警”。找到债务人后,一般由万长群出面谈判,其他人则在旁边呐喊助威,迫使对方签下“城下之盟”,造成恶劣影响。 不堪压迫伺机报警 近段时间,万长群团伙在金龙大酒店和千金文化广场门前维持“秩序”经常迟到早退,引起交费的哥的不满。4月22日,有的哥向警方报案,株洲市建设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顺藤摸瓜,将万长群团伙一举端掉。目前,警方仍在对案情作进一步深挖。王冠华 方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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