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父亲拒付学费 柳州16岁女儿状告法官爸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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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11:55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4月28日讯(见习记者陈佳嘉)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今法官的家务事也上了法庭——家住柳江县的16岁女孩小艳(化名),就把自己当法官的父亲告上了法院,要求父亲支付其学费。柳江县法院4月19日开庭审理了该案。 在柳州市某卫校上学的小艳,从去年以来心里都没有踏实过,因为自己随时面临辍学的危险。小艳的父母在她到卫校读书前的4个月离婚了,法院将她判随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 小艳的母亲找到了前夫,希望他能和自己一起承担女儿的学费,但前夫认为他每月支付的抚养费里就包括了教育费,不用再支付女儿的教育费。眼看就要开学了,母亲东拼西凑借到了女儿第一年的学费。为了帮母亲减轻负担,小艳也找到了父亲,希望父亲能和母亲一起供养她读完3年书,可父亲还是用同一句话回答她。 由于自己的父亲是法官,在和父亲生活的日子里,她也或多或少听到一些法律知识,在多次协商学费无果的情况下,小艳写了一份诉状将父亲告上了法院。开庭当天,小艳在母亲的陪同下了坐在原告席上。小艳在法庭上称,自己只有16岁还未成年,虽然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但仍有为其承担学费的义务,而且父亲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她很想继续读书。父亲在被告席上辩称,在他和前妻离婚判决书上,已经明确写着自己每个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50元,其中包括了教育费。女儿现在读的卫校是自费读的,自己更没有支付的义务。在激烈的辩护过程中,小艳和母亲都哭了。 庭审结束后,小艳跑回家捡起自己的包袱就往门外冲,母亲好不容易拉住了她。她告诉母亲,母亲养不起她,父亲不愿养她。她也不打算读书了,因为读了第一年,第二年又上不了,现在她要出去找工作,自己养活自己。 第二天,记者找到了小艳,她告诉记者,自从父亲和母亲离婚后,她就不愿意回家,因为家里没有了温暖。如今,自己很想读书,为了这个梦想,她把父亲告上了法院,在法庭上,两人激烈争吵,让她无法再面对父亲。所以她决定离开这里,靠自己的双手生活,不再为难母亲。 作者:陈佳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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