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采购药品高价卖给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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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14:16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 (记者陈昌旭通讯员洪影) 采购员除了收受药厂的贿赂外,竟然还暗中自己非法经营药品,卖给本单位。日前,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采购员陈峰、罗来贵被拱墅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14年,没收非法所得。采购受贿 陈峰、罗来贵于1997年5月至2001年8月期间,在担任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简称“ 1997年5月至1998年9月期间,二院向浙西医药公司采购197万余元的福欣必妥针剂业务过程中,该公司驻杭办事处经理江志祥根据业务量分多次送给两人回扣各3万元;1998年,江志祥以浙西医药公司的名义向台州制药化工厂以40万元购买该药原料200公斤,分两次委托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加工克林霉胶囊110箱。江志祥通过陈峰、罗来贵以多家公司的名义出售给二院67箱,43箱通过省建工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史潮涌(另案处理)销售给省建工医院及其他医院,总计获利48万元。大赚差价 为了在采购药品中获取更大的利益,两人经过谋划伙同无业人员蒋某,每人出资两万元,在绍兴路租私房为“办公”地点,两人以朋友蒋某做药品为名与多家药厂和医药公司联系药品并谈妥底价,由蒋出面向多家公司购买多种药品,并通过其他医药公司走账并支付3%管理费后卖给二院。2000年3月,二院为此支付货款43万余元。2000年6月,罗来贵离开杭州,陈峰之弟参与经营。此后,这三人以同样的手段经营药品出售给二院,二院又支付货款180万余元。药品出售以后,由蒋某出面向实际售药公司领取差价,总共获利69万余元。陈峰分得2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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