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非典财严惩不贷 6商家被罚1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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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8日15:09 郑州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文霞 实习生 吴志超)谁哄抬物价,就严惩谁。4月27日,市物价局公布6家不法商家名单,他们共被处以130万元的罚款,有3家还被分别处以30万元的重罚。这也是自我市对非典药价限高以来出现的第一批“触电者”。 市物价局从4月21日起,组织30个价格检查小组,对市内的药店、医院等销售非典药品的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多数经营者能自觉接受物价人员的引导和规 被处罚的6家单位是: 中国药材郑州公司联邦大药房销售的过氧乙酸进价为37元/瓶,实际销售到45元/瓶(500ml),口罩进价0.8元/个,实际销售到4元/个,超过了规定的差价率。根据有关法规,对该单位处以30万元罚款。 福利堂大药房销售的板兰根颗粒14元/袋,而国家规定的零售价格为8.6元/袋,高出5.4元,该单位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郑州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采购供应站销售的双黄连合剂10元/盒,国家定价为9.5元/盒;过氧乙酸进价80元/桶,按政策应销售92元/桶,实际销售120元/桶,该单位被处以30万元罚款。 郑州花园贸易有限公司置业量贩销售的“84”消毒液每瓶进价为11.6元,按规定应销售每瓶13.34元,实际售价为25元,物价部门对其下达行政处罚20万元。 汇丰医药商店销售的“处方王”草药,不执行政府规定的最高限价,每服销售14.4元,高出国家规定零售价格6.4元。市物价局对该药店下达了10万元行政处罚通知书。 中国药材郑州公司汝河大药房销售防非典处方四草药10元/服,处方五草药12元/服,处方六草药10元/服。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全市所有经营非典药品的医院和药店,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销售非典药品及相关商品,否则,一经发现,物价部门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决不手软。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本报讯(记者王文霞通讯员王雁凤刘枢尧)为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市工商局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利用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以确保市场稳定。 市工商系统在全市展开了拉网式检查,狠刹涨价风,严查药品行业借非典涨价的行为,查核其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专业工商分局检查人员在巡查中给各药店发送警示、提示意见,促其合法经营。严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不法行为。工商部门对口罩市场进行了严查,目前已有3万多只劣质口罩被依法查扣。同时,各工商分局对管辖区域的食品、饮食摊点和日用品市场进行逐家检查,对不按规定消毒的令其立即改正。在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查处一起“84”消毒液造假窝点,当场查扣原料24桶,共计600公斤,查扣勾兑出的成品16桶,共计384公斤。同时,还查获一起“防非典口服液”案,在一家中医门诊部查获了一起“一针杜绝非典”注射液案。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防治非典药品、用品市场的日常巡查,随时发现并从重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取缔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非典防治药品、用品,加工销售假冒伪劣非典防治药品、用品的违法行为;大力规范非典防治药品、用品广告,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店堂告示、门头广告等发布夸大药品和商品功效等虚假信息,凡非政府行为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防治非典药品、医疗广告,一律不得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否则将予以严查。 市工商局成立了打击非典应急执法检查队,广大群众如发现有借非典涨价、售假等危害广大消费者健康的不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热线: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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