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住大屋老母睡楼道》续:老龄委要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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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2:29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丽凤 实习生 翁亮子) 昨天,本报在A10版刊登了《儿子住大屋老母睡楼道》的消息后,立刻引起了省市老龄委的高度重视。省老龄委负责人表示,将于近日会同市、区三级老龄委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联合上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老龄委将帮助老人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昨天,广东省老龄委办公室王主任严肃地向记者表示,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徐阿婆3个儿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必须及时制止。王主任表示,鉴于老人的身体急需救治,他们将会同广州市、荔湾区等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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