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打起醋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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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9: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锦法记者赖永强) 职业打假人刘江昨日将成都某商场告了,他诉称该商场销售的两种保健品盗用批准文号,另一种产品没有标明不适合人群,即销售不合格产品。锦江区法院将三案合并审理。 刘江称,他于今年3月26日,在成都某商场购买了“保宁醋”口服液一盒,售价为18.4元,同时购买女士养颜醋及保宁保健醋各一盒,价格分别为32.7元、3.7元。而“保宁 该商场律师答辩称,刘江提供的收银条和收据上记载的产品名称,与诉状中的名称不符。同时商场在主观上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同时不合格产品应该由有关执法部门来认定,刘先生提供不出相关证据,因此请求驳回刘的诉讼。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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