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不系安全带 吊扣驾证半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9: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曹笑) 日前,省政府决定从4月20日至7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行车秩序、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章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机动车驾、乘人员顶风违章的,将受到公安交管部门从重从严处罚。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以下违章行为的,将受到交管部门从严处罚: 一、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以及醉酒后驾车的,按有关规定一律予以治安拘留,滞留违章车辆,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 二、饮酒后驾车的,一律吊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50元罚款;严重超速行驶的,一律吊扣驾驶证1个月,并处5元罚款。 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并处吊扣驾驶证6个月。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载物超过所载质量30%以上的,处50元罚款、并处吊扣6个月驾驶证。 五、摩托车违章载人的,处5元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六、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一律责令当场纠正,予以罚款处罚。当场不能消除违章行为的,滞留车辆,待违章行为消除后发还。 七、无牌无证、非法拼装、有盗抢嫌疑的机动车,一律暂扣车辆。6个月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的,一律作为无主车造册上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