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了10棵大树 竟拿作废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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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9:4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明)25日夜里,哈尔滨电缆厂分厂院内砍伐10棵大树,其中一棵胸径65厘米,为我市重点保护的古树名木。执法调查中,厂方声称伐树行为合理合法,但最终拿出的竟是作废手续。 当天21时30分,南岗区行政执法局夜勤科接反映赶去核实,由于提供地点较偏,经举报居民亲自带领,才找到伐树现场。当时,该处挑着3盏碘钨灯,10多名工人正在砍伐大树, 26日上午,该局夜勤科张科长顾不上休息,找到电缆厂开发办负责人,负责人称伐树有正规手续,只是眼下不在手上。昨上午,张科长带领工作人员再次找到这位负责人,结果在对方提供的伐树手续上发现问题:只有砍伐树木的模糊地点及株数,没有必备的现场图纸;批准砍伐期限为2002年5月30日前,严重超期,为作废手续。目前,执法人员就该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本报记者 张大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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