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费下月开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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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09:4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鸣霄 刘述波)记者昨天获悉,经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5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市区内职工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 据介绍,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职工,可免征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该项费用由有关部门收取后,全部交市城市管理部门。市财政、审计部门将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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