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典治痰说开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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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36 北京日报 | ||
据《解放日报》4月24日报道,为防治“非典”,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法规,随地吐痰、便溺的行为将被加大处罚力度,罚款最高额将从以前的50元上升到200元。其他的一些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也将被加大处罚力度。上海市此次出台的重典治痰的办法,目的是为了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非典”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通过立法等手段,完善机制,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文明、卫生的城市环境,从而更加有效地防治“非典”。对于这一主张,笔者举双手赞同。 人的行为、习惯有一个形成(养成)的过程,好的习惯,固然要靠教育灌输,但更要靠严格的管理、严格的法律约束。只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且令出法随,才能使安分守法者得到鼓励,欲行不轨者心存畏惧,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遵章守纪也就会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 目前,我国大范围的突发“非典”(SARS),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已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防治。由于人体对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没有免疫力,因而“非典”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且死亡率已达到5.8%。因此有效的阻断“非典”的传染途径,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据国内一项抽样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人承认有随地吐痰的习惯。按此估算,至少有6至7亿人有随地吐痰的习惯。就拿这个随地吐痰来说,一是它不卫生,可以传染疾病;二是它污染环境,让人们生活的城市与干净整洁远离。这些是属于基本的常识,大多数人都知道,人们也不是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不是不想生活的环境整洁。但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明知故犯呢?年近八十的著名记者、旅美华人赵浩生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道:随地吐痰好像是一种古已有之、于今尤甚的“国粹”。从我能认字的那天起,我就看到“请勿随地吐痰”的标语,至今七八十年还没收到效果。我以为,这其实是缺少重典治痰的手段。 据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2001年7月通过《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草案》,规定对乱丢垃圾、随地吐痰、非法张贴和允许犬只粪便弄污街道的违法行为,实施定额罚款600港元,使港人对不随地吐痰有很好的自律。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汉城市政府决定对吐痰者处以约合3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增派大量警察监督。那时,只要随地吐痰者被抓住了,就要被处以约合人民币300元左右的罚款。结果,只一年时间,汉城随地吐痰的现象就几乎被杜绝了!而人们也逐渐懂得了保护环境的必要,纷纷开始自觉遵守不随地吐痰的行为准则。 看来,运用重典治痰有成功的先例。虽然我们的国情不同,但我们也不妨从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发动一个全民性的反对随地吐痰的活动,用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伴以毫不手软的罚款措施。对随地吐痰的人,不妨罚得狠一点儿,罚得让他心疼,让他记一辈子。同时制定严厉的法规,就像目前上海市通过立法等手段完善机制。相信,重典治痰必定会收到良好效果。 我以为,上海市在当前特别时期出台重典治痰的办法,无疑是正确和极其负责任的。对于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从严治理,时间一长就会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要知道文明是严法所培养出来的,是长期严格管理而水到渠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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