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榻上接到除名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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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2:36 解放日报 | ||
晨报讯一名刚考上大学并办好了入学手续的女大学生,还未等到开学便得了白血病。无奈的家人为她办理了休学手续,然而她等来的却是被学校除名。当这一双重打击降临的时候,一名律师为之不停奔波,终于使这件事得到解决。 去年3月,小敏(化名)考入上海某大学。然而当她办理好全部的入学手续后,一个月后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白血病。小敏的父母将爱女送进病房后,就赶往学校为她申请办理休学 校医务室得知小敏的病情后,立即同意了她的休学申请。在一片怜惜声中,系里、班主任也同意了小敏的申请。最后只剩下一个需到学校总部去盖的图章了,面对身心疲惫不堪的小敏父母,老师一再安慰道:“你们还是早点回去照顾病人,剩下的事由我们帮着办理,等办好后会马上通知你们来拿的。”在以后的日子里,父母在担心小敏病情的同时,还焦急地等待休学的消息。期间,他们又多次去学校询问结果,但总是没有结果。 去年国庆前夕,学校因小敏休学超过半年而将她除名。父母为给女儿讨回公道,找到华荣律师事务所的樊律师。了解了小敏的不幸遭遇后,樊律师决定免费担任小敏的代理人,直至学校恢复小敏的学籍。 经过周详准备,樊律师将一份《关于小敏同学被学校除名的不同意见报告书》递交给学校领导,希望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樊律师认为,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可以申请休学;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校予以学生除名是对学生的一种处分,但小敏生病并不等于犯错误。所以,学校对小敏的除名违反了《管理规定》的有关条例,学校没有权力剥夺小敏的学习。 今年2月27日,在认真研究樊律师的意见和有关规定后,校方终于作出了《关于恢复小敏同学学籍的通知》的决定。此后,学校又批准小敏因患急性淋巴细胞型白血病申请休学一年的请求。学校同时决定,在小敏患病期间,校方将为她办理每年可以获赔10万元保险金的理赔。 这一消息给小敏再次增添了与病魔抗争的信心和勇气。日前,通过自身细胞再植,她已重新点燃了生命之火。在感谢医院和学校的同时,小敏昨天让父母将一面锦旗送到杨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她要感谢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更要感谢素不相识的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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