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有误房产商退款26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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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3:2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关春瑜 通讯员陈才兴 何建安)日前,广州从化市消委会成功调解了一宗房地产面积纠纷案,132户宏润花园业主全部满意地从广州市从化三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手中讨回退款共计260万元,成为广州市近年来完善解决的房地产纠纷中标的额最大的一宗(3000多万元)。 争执每户面积误差六七平米 据悉,宏润花园是从化市市区内首个小区式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小区破土动工的1999年12月我省的《房产测量规范》还未出台,大批消费者已开始与三星公司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购房,按当时的政策,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办公场所、单车房等都属公摊面积,消费者也按照当时的规定交款购房;然而2000年8月1日,一份新出台的《房产测量规范》开始实施,令2001年12月开始陆续入住的业主们对购房面积计算方法产生质疑,于是,预售商品房至交楼使用时间跨度3年的宏润花园,在新旧《房产测量规范》的交接期过后便被100多名业主投诉其售房面积出现误差,并且每户的误差均为6—7平方米,按2000元/平方米算数额巨大。 调解房产公司答应多退少补 从化市消委会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地产预售契约》中有“多退少补”的约定,目前计算建筑面积有新的国家标准出台,就不能将属于物业管理用途的部分计算分摊。从化消委会出面委托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第二测绘院按新的国家标准重新核实面积,测绘结果报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审查及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被认作确权登记和计算面积销售商品房的依据。三星公司接受了消委会的调解意见,答应按新的测算多退少补,余下部分商品房按套销售。 评价积极解决投诉反映诚信 据广州市消委会透露,现在房地产投诉并不少,不少房产商自认为退款就是认错,非得到法庭上输了官司才肯赔。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对三星公司重视企业自身形象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企业被误解被投诉并非丑事,最重要的是企业能够积极解决投诉,这才是企业诚信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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