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车辆管理所对机动车检验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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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9日14:13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 自即日起,市车辆管理所对机动车委托检验的管辖单位进行调整。本市机动车办理委托外省市定期检验,到所辖区(县)交巡警支(大)队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外省市机动车办理委托本市定期检验,到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汶水东路937号,联系电话:56774385 )或上海第三十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龙东大道2865 号,联系电话:58966789 )进行机动车定期检测。(记者丁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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