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贩卖假冒药物 总案值超过2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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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08:45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志文尚允】昨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值达254万余元的销售“速效救心丸”、“达美康”、“糖适平”的特大假药案进行了宣判———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刘某,30岁,小学文化。经查,2001年5、6月间,被告人刘某与付某某、周某某(均另案处理)预谋销售假药———“速效救心丸”。后被告人刘某分两次收取付某某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考虑到刘某此次犯罪是初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全部起获,此案属未遂,可依法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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