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教师寻刺激猥亵学生 被人敲诈无奈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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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30日10:2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 通讯员 杨颖)中学教师刘某为寻求性刺激竟丧失伦理道德猥亵自己的学生,后因被同校学生借此敲诈索要钱财主动投案。日前,顺义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1年9月至11月间,现年39岁的某中学教师刘某,以帮助本校中学生李某(男,1987年12月4日出生)补习英语为名,将李某带至宿舍内,先后多次对李某进行猥亵。后因学校其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寻求性刺激为目的,猥亵儿童,其行为侵犯了儿童的人格、名誉和身心健康,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可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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