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门卫骚扰女店员后续: 当事人停职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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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4日14:0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北坪) 昨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门卫明某“骚扰”女店员一事后,立即引起公安碑林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局党组开会研究决定,责成碑林区保安公司将现有6名门卫全部撤换,重新招聘。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前,将明某停职检查。 区保安公司负责人王保同还告诉记者,明某与公安局只是雇佣关系,对于明某一事,公司也极为重视,目前已召开会议,举一反三,教育所有保安员,不仅要依法从事,而且要 又讯记者昨晚了解到,认为自身权益已受到极大侵害的女店员青青(化名)已决定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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