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巷尾出现“粮食游击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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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5日11:11 沈阳今报 | ||
记者 朱云鹏/文 宋洋/摄 今报讯 一些商贩抓住了市民们集中购买大米、白面的机会,从外地收购米面,或者拿出以前的旧米,运到市内各居民小区高价出售。昨日,记者在和平区与皇姑区等居民小区内发现了一些这样的粮食游击队。 昨日上午,在和平区九纬路附近,路边席地摆放着一个出售大米和其他物品的摊点。摆摊儿的是个40余岁的妇女。记者走上前去和她聊了一会,那中年妇女说:“咱这米可是新的,是我从盘锦连夜运来的。”记者问道:“你家是盘锦的吗?”“我家是苏家屯农村的,亲戚在盘锦,自己家种地。这阵子大伙不都买米嘛,我就去亲戚家拉回了一些,在这里卖。” 记者看见摆放的大米袋子很陈旧,而那妇女说:“关键要看米,新袋子还装旧米呢,我这米都是新装的,正宗的盘锦大米。”“多少钱?”“你要成袋买,就一元二角一斤,零买就一元三角。”“这么贵?”“这还贵,我都不挣钱。再说,以后还不一定买得到了呢?” 记者抽空仔细观察了一下米袋,发现袋子上只写着“揭锅香”等字样,但是却没有产地和生产厂家,也没有盘锦等字样。记者提出疑问,这妇女说:“袋子都是我们自己家的,米的质量可是好的,全是新米装的袋子,你到底买不买啊?”记者说:“我要买得很多,50袋有吗?”“当然有了,在我家里还有。” 记者在其他的小区也发现了一些三轮车和畜力车运送的米面粮油等物品出卖,价格也比正规的商场高。 记者就此咨询了沈阳市工商部门的李文斌同志,据其介绍说,这样零散出售米面以及其他商品的行为是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他们往往在街头巷尾打游击,一般是短时间内经营,所以涉及到如卫生、物价、质量保证等多方面的问题,所以是不允许他们这样做的。 物价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有以下违法行为的可及时举报: ——商家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商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商家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商家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因此,市民在购买商品时尽量到正规的商场等地去购买,以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不给那些“游击队”牟取暴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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