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卖过期果冻 赔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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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16:2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5月3日,龙海市立案查处了一起销售过期果冻的违法经营案件。4月29日,漳州龙海市消费者林先生向某食杂店购买0.5公斤的××牌果冻,价款3元。当天中午,林先生的儿子食用4个果冻后,出现腹痛和呕吐,经过医生诊断:孩子是食用了不洁食品。 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食杂店出售的果冻已过期变质。经调解,经营者蔡某赔偿林先生儿子医疗费用300元。与此同时,龙海12315依法对蔡某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损害 (郑爱国黄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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