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当二奶抱憾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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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0: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30岁的方芳长得丰韵动人。日前,她来到重庆市、区妇联,希望“娘家”人能帮助她向负心男人讨一个公道,而妇联却对方芳提出的索赔要求爱莫能助。接着她又到法院咨询,得到的答复同样让她失望:法律不能解决二奶的索赔问题。4月底的一天,她走进本报重庆记者站,悔恨地谈起了她那段不该发生的感情故事……一失足成千古恨 1998年初夏,一个偶然的机会,从事商品推销的方芳认识了来渝经商的深圳商人 两年后,他们的女儿出世了。然而好景不长,从去年7月开始,方芳就觉得安强对自己渐渐疏远了。她意识到安强可能在外边包起了三奶。方芳竭力想挽救这个“家”,可安强却不领情,常常打骂方芳,甚至叫方芳带着“小野种”搬出去。 去年9月,安强的三奶———一个21岁的女人,带着行李住了进来。安强限方芳15天内另寻住处。“没想到他根本不念5年的情份!”方芳说。就这样二奶三奶同住一个屋檐下有半个月。一天晚上,安强将方芳母女的东西搬到了楼下,扔下1000块钱说是“补偿费”就再也不管她们了。 方芳称,至今,自己也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积蓄也快花完了,她曾几次去找安强索要女儿的生活费均被拒绝。法律不保护二奶权利 对于方芳的处境,从事法律工作的张先生认为,二奶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它本身也造成对广大妇女权益的间接侵害,所以,法律应剥夺二奶的利益,二奶因此而受到的伤害,应由本人承担,这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那么方芳到底应该如何处理此事呢?西南政法大学胡平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二奶权利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二奶本人权利及其所生子女权利两个方面。我国法律不保护二奶的权利,但是她作为普通公民的正当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例如她们的隐私权、继承权等人身和财产权利。他告诉记者,方芳的女儿与安强有血缘关系,根据《婚姻法》,生父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因此,方芳有向安强索要女儿的生活费、抚养费及将来的教育费的权利。目前,相关的法律条款还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胡教授特别提醒:爱情、婚姻均非儿戏,男女双方都应当好自为之,尤其是女性更应该注意,否则,最终吃亏的往往是女性。记者李国 通讯员邓章 工人日报版次: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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