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人体彩绘广告引发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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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1:23 解放日报 | ||
美女回首嫣然一笑,近乎完美的裸背上画着一幅色彩鲜艳的彩绘广告,旁边还有一句令人浮想联翩的广告语:亲亲一口,回味千年。 “千年”牌南酸枣糕的人体彩绘广告,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引起众多的非议。 面对这前所未有的新型煽情广告,江西南昌市的市民炸开了锅,是有伤社会风化还是惊世骇俗的创新?江西省和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迅速否定了“千年”牌南酸枣糕的人体彩绘广告,认为此举有违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女性健康文明的形象荡然无存。 广告受到了封杀,广告主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着急之余将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了法庭:人体彩绘广告体现的是自然美和艺术美,广告构思独特,有何不可? 记者最新获悉,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这起全国首例人体彩绘广告官司。 首例人体彩绘广告悄然现身 2003 年3月15日,凡是购买南昌《都市消费报》的读者几乎都瞪大了眼睛。一个裸背艳美模特身上画着千年南酸枣糕的广告占据了整整一个彩版! “这个广告太大胆了!”人们议论纷纷。然而,事情还没有完,很快3月下半月刊的《大江周刊》的封底,也全成了南酸枣糕人体彩绘广告的专版。4月上半月刊的封二再次出现广告的彩色照片。 “好!是创新。”有人对广告给予高度评价,向刊登过广告的媒体表示支持;也有人怒目相视,斥之为“有伤风化”。一时间,各界反应不一,褒贬各异。 对广告主而言,这样的广告无疑是成功的,广告有效地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在成都举行的全国糖烟食品大会上,3000 多本印有人体彩绘广告的杂志被客商们争抢一空。“千年”南酸枣糕名声大噪,订货量呈直线上升。 如此惊人广告是怎么诞生的呢?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熊黎明事后透露了整个广告的出笼过程: 今年年初,熊黎明打算对公司生产的“千年”牌南酸枣糕进行市场拓展,加大广告宣传力度。但一个小小的休闲食品,如何能从江西走向全国呢?只能在广告创意上别出心裁,要想方设法抓住人的眼球才行。熊黎明在苦思冥想后终于突发奇想:运用近来风靡一时的人体彩绘艺术,作为传播商业广告的载体,将人体的天然美和商品的生态天然属性结合,使人体彩绘艺术与商业广告融为一体。 3月中旬,熊黎明经朋友帮忙找到了江西模特界的名模某小姐,在征得她本人同意后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合作协议,由某小姐担任“千年”南酸枣糕的形象代言人,做人体彩绘广告。万载千年公司在为女模特作画、拍照时,让她下半身着衣,前身披挂浴巾,以避免招致非议。 女模特背部的彩绘请江西著名画家熊青执笔,左肩背部用红色颜料写了两个醒目大字“千年”,右肩背部用青色颜料绘上一座大山,背中写“南酸枣糕”一行字,右下方背部再画上新鲜的南酸枣果叶,果黄叶绿。整幅人体彩绘色彩鲜明,图案分布均匀,远望俨然一件广告衫的样子。 状告工商无正式书面答复 据了解,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颇有声名的民营企业。 该公司在诉状中称:“广告构思独特,具有大胆创新意识。且原告希望以户外广告的形式,树立“千年”南酸枣糕的品牌形象,将产品的自然味通过人体艺术的自然美,完美地体现出来。因此,2003 年3月21日,原告向被告申请以此人体彩绘宣传照片进行户外广告,但被告一直没有给予原告正式的书面答复。至3月31日,原告再次要求被告给予肯定的书面答复,原告称:已向省工商局请示,等省局答复后再给原告答复。原告一直等到4月7日,可被告给予原告的只是一纸内部文件的复印件,仍然没有给原告正式的书面答复。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原告认为:以内部文件代替对原告申请的答复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此恳请法院判决被告依法作出正式的书面答复给原告”。 熊黎明更是公开表示,人体彩绘是一门公开的大众艺术,既然可以当众演示,就应当可以将照片作广告。省、市工商局“封杀”的理由令人难以信服,精神文明是道德与舆论的范畴,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工商局的文件是行政法规,带有法律的强制性,二者不应混同。 工商局不能以“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为由,不予批准该公司的广告申请和发布。而且该公司的人体彩绘广告,体现的是自然美、艺术美,并非“片面追求感官刺激”,“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对女性的不尊重,更不是什么“哗众取宠、故弄玄虚,格调低下”。 南酸枣糕的上海总经销代理商、上海央中公司总经理滕荣也表示,这个人体彩绘广告与上世纪初刘海粟、张玉良创立人体画艺术引起的轩然大波相同:任何一种惊世骇俗的创新和突破,总是会有争议。 省市工商局迅即亮“红灯” 人体彩绘广告前所未有,煽情广告语和年轻靓丽的模特,暧昧似有所指。广告不仅引起市民的极大争议,也引来了工商管理部门的关注。 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管广告科很快对此亮出“红灯”,“千年”南酸广告人体彩绘广告受到全面封杀。广告科的有关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千年”广告显然有违此条“有伤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因此不批准此广告在电视、报纸、公共广告栏、灯箱、路牌、店牌、车身等任何中介媒体上发布。 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对此表示不服,向南昌市工商局提出交涉,南昌市工商局向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请示。4月2日,江西省工商局以“赣工商商广字(2003 )5号”文件的形式,再次对“千年”人体彩绘广告说不。答复理由如下: 一、利用女性裸露背部为载体,绘制商业广告“千年南酸枣糕”字样及图案,片面追求感官刺激,不符合中国传统善良习俗和社会道德,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其广告词“亲亲一口回味千年”含义暧昧,易使消费者产生歧义和联想,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该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 二、同意你局意见,对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要求进行千年南酸枣糕广告户外登记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 三、任何商业广告都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广告创意中使用女性形象应当正确恰当,体现对女性的尊重,有利于树立健康文明的女性形象,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良好风尚,避免以哗众取宠、故弄玄虚、格调低下等方式,片面追求感官刺激,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答复”下发后,江西省内各媒体不再刊登“千年”南酸枣糕的人体彩绘广告。7天后,4月9日,江西万载千年食品有限公司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送上了法庭。西湖区法院当即受理此案。 [新闻链接] 人体彩绘全搜索 2000 年5月份,裸体模特人体彩绘秀在武汉市首次展出。一名年轻貌美的模特被枯枝、枯草包围着安坐在舞台中央,脸上及裸露的胸脯上用红、白两色勾勒出眩目的图案。 此后,人体彩绘迅速红遍大江南北,以势不可挡之势出现在各类展示会上。 一些新新人类也视人体彩绘为时尚,在不少城市人体彩绘成为一门职业,街上时不时地会冒出一两个在胸口或胳膊等部位绘着花卉等图案的时髦女郎。 但人体彩绘在对商业的进军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引起了较大争议:在南京和广东的个别餐馆,商家为招揽顾客在就餐现场举行人体彩绘表演;广东某店在橱窗中张贴一裸背女郎宣传画,女郎背上赫然写着“热卖中”……如此种种,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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