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潇洒明天”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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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1:30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 (通讯员洪影记者陈昌旭)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周知园,竟然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私自侵占保险人的保费。20人的“潇洒明天”、“银色金秋”、“重大疾病终身”等险种的保费共计23万余元被他侵占,并挥霍殆尽。同时,他还冒领投保人的生存保险金。近日,周知园被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1988年至2002年5月,被告人周知园在担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湖墅支公司营 2000年1月,周知园采用骗取投保人陈某、韩某的身份证,模仿投保人签名,伪造投保人生存金累积业务批单,并盖上私刻的公司业务章等手段,以投保人委托人的身份从保险公司冒领了投保人陈某的生存保险金10000元及投保人韩某的生存保险金2000元。 案发后,周知园于2002年6月1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后认为,周知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上缴公司的保险费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投保人的生存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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