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集团两蛀虫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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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6:2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秦 通讯员曹志明)继羊城集团5位老总纷纷落马之后,又有两名高层管理人员因收受贿赂受到法律严处。记者昨天从海珠区法院了解到,羊城集团下属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孟江南和李凌峰,被海珠区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0年,两人受贿总数高达123万元。 孟江南现年54岁,1993年至1995年,先后担任澳门羊城企业有限公司地产部副经理和 孟江南于去年7月25日向海珠区检察院投案,退出赃款69万余元。但在庭审中他否认了检察院指控其受贿总额中的41·8万元,对此法院经调查行贿人,证实了检察院的指控。法院审理后认为,孟江南身为国有公司公务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由于孟在法庭上翻供,否认大部分犯罪事实,所以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45岁的李凌峰,原任广州羊城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福盟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在1996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参与业务洽谈、转卖棕榈油、橡胶、合作经营什铝铜材等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客户贿赂共计46万余元。李凌峰于去年7月10日到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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