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时工每小时工资不低于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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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16: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文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宣布从7月1日起,我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资每小时不得低于6元,在法定节日期间工作时,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3元。 据介绍,根据刚刚发布的《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小时计算。小时工资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劳动报酬、应为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所雇用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包括4小时),并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合伙人,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等,不属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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