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司机 抢劫出租车 两劫犯 一死刑 一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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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7: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记者 刘静) 本报讯 易茂森、张建朋因抢劫出租车,杀害出租车司机,昨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抢劫罪,并作出一审判决:易茂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建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易茂森为湖北建始县人,2002年9月24日晚,他和荥阳的张建朋经过预谋后,来到郑州市上街区汽车站,乘坐陈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荥阳市峡窝镇观沟村5组附近时,两人让陈某停车,用匕首向陈某的颈部、胸部、肋部、背部、腰部连刺数刀,陈某当场死亡,易茂森、张建朋则抢去陈身上200多元现金,开着陈的出租车扬长而去。几天后,张建朋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易茂森不久也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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