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账本敲诈勒索涂某被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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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8:35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 涂某担任某公司保安期间,盗取公司账本5册后,以掌握重要账本为筹码,竟向公司索要18万元人民币。昨日,记者从南山法院获悉,涂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2年6月27日,时任某实业公司的保安员涂某盗取了该公司账本5册。第二天,他即打电话给公司老板林某,称其持有公司2本最重要的账本及林的电话录音带,并开口向林索要18万元,最终约定8.5万元成交。两人约定下午在南山区南蓉酒店大堂见面。当天下午4时, 作者:万红金郑恺 唐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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