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明报销结果食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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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8:4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侯荣康罗涛)“忠诚家政服务公司”因不讲诚信,被员工推上法庭,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日前,徐汇区法院一审判令其支付3个原告工资、差旅费和出差补贴共计4493元。 贾先生等3人均系来沪务工人员,去年分别受聘于“忠诚家政”担任招聘部经理,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底薪每月1500元,工资奖金与业绩挂钩,每月最少需招聘50人,多1人奖30元,少1人扣20元。“招聘部业务员待遇”规定,出差火车票(限硬卧)与长途汽车票凭票根报销,吃饭、住宿等费用每天补贴100元。协议签订后,贾等人即赴河南、江西、江苏等地招工,但均未能完成招聘任务。回沪后,“忠诚公司”拒绝支付其最低工资,拒绝报销差旅费,由此引发诉讼。 法院认为,双方在用工条款中,并未约定差旅费、出差补贴与工作业绩挂钩考核;原告虽未完成招聘任务,但已经为被告付出了劳动,收集了相关信息,被告理应为原告报销差旅费并支付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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