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不签劳动合同竟是为了逃避社保 劳动部门:这是徒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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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9:40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梅军) 昨日,口区一名打工仔给本报来信,反映其在武汉一家国企参加工作已近4年,该企业却一直没为其办养老保险。这位打工仔在信中说,我于1999年7月到该国企二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至今未签订。近日,我无意中听几位同事说,单位根本未为我办养老保险。我就去问单位领导,领导说,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承担为我办养老保险的义务。 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这名打工仔与单位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单位理应为其办养老保险。如果单位拒绝办,劳动者可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状告单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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