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螺中毒2人死亡 福建省今起禁售织纹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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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13:2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近期部分地区的织纹螺初步发现有一定毒性,因此今天起该局将和省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全省禁止销售织纹螺,一旦发现,当即予以没收并就地销毁。 据了解,去年4月30日开始,莆田和宁德等地共发生12起织纹螺中毒事故,共造成20多人中毒、2人死亡。因此省海洋与渔业局从今年4月25日至5月10日,要求福州、宁德、莆田 宁德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经济科陈剑辉科长介绍,4月25日起,他们每天从宁德沿海4个县市海区采集织纹螺样品送检,目前已发现4月26日蕉城区织纹螺的样品和5月1日福安市采集的样品,在检测中初步发现有一定的毒性,现已向省局汇报。 省海洋与渔业局提醒消费者,近期是河豚鱼产卵和赤潮多发时期,而这一时期织纹螺之所以有毒,可能是因为吃了河豚鱼鱼卵或赤潮产生的有毒藻类。近期内市民不要食用织纹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本报记者 林丹/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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